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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公安厅建立完善持枪证审批、年审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公务用枪管理工作

时间:2025-02-18 访问量:11 来源:综合支队

安徽省公安厅建立完善持枪证审批、年审

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公务用枪管理工作

 

为深入落实公安部关于公务用枪排查整治系列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公务用枪管理,坚决防止公务用枪案事件的发生,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安徽省公安厅组织开展了全省公安机关公务用枪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通过自查自纠、集中整治、建章立制,公务用枪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监管责任进一步压实。针对当前持枪证审批权限下放后,办证、年审工作接续不完善的问题,省公安厅公务用枪管理委员会认真研究,建立完善工作机制,从申办、训练考核、审批、制证、年审等环节,进一步明确责任部门、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确保公务用枪审批年审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减少安全隐患。从2021年起,全省所有市、县根据配枪单位需求,统筹做好公务用枪持枪证办理工作,原则上每半年集中统一办理一次。

一是申办环节。各配枪部门按照本部门工作任务需要和民警实际情况,审核提出配枪民警名单,及时在枪支3.0系统中提交申请,规范填写《公务用枪审批登记表》,做好配枪民警持枪证申办工作,工作时限为5个工作日。

二是训练考核环节。同级公安机关教育训练部门接到配枪部门提交的办理配枪民警持枪证申请后,应及时组织对申请配枪民警开展理论考核、实弹射击、勤务操作等考核,在枪支3.0系统中登记培训考核成绩,并在《公务用枪审批登记表》中填写考核成绩,加盖公章,5个工作日完成。

三是人事部门审批环节。同级公安机关人事部门接到配枪部门提交的办理配枪民警持枪证申请后,及时审查申请配枪民警的资格条件,在《公务用枪审批登记表》中填写审批意见,加盖公章,并在枪支3.0系统中提交审批结果,5个工作日完成。

四是治安部门制证环节。市级治安部门凭《公务用枪审批登记表》,通过枪支3.0系统对审批通过的民警制作持枪证,5个工作日完成制作。

五是政工部门年度审验环节。配枪民警在持枪证年度审验到期前一个月内,填写《公务用枪年审登记表》,由所在配枪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教育训练部门培训考核并加盖公章,审核考核通过后,向同级人事部门提交持枪证年度审验申请,人事部门根据以上材料,填写《公务用枪年审汇总表》,对佩枪民警持枪资格等相关情况进行审验。审核、考核和审验环节均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为做好系统使用保障工作,各市公安局治安部门在年底前做好枪支3.0系统各配枪单位、审核审批单位用户角色分配和系统使用培训工作。同时,进一步强化督查检查和责任追究。厅公务用枪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视各地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适时组织对各地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规范《持枪证》办理和年审工作,对不按规定认真履行枪支管理职责导致管理混乱、问题突出的,或因管理制度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发生枪支丢失、被盗抢和滥用枪支案事件的,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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